常房拆告字[2010]2号
根据国务院令第305号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、湖南省政府令第157号《湖南省实施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〉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“金城•领域”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拆迁,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(常房拆许字[2010]2号)。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,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。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:金城•领域
二、房屋拆迁人:常德市金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
三、房屋拆迁单位:拆迁人自行拆迁
四、建设项目拆迁范围:“金城•领域”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原药材公司职工宿舍(大高山街14号)以及图栋号为2-03-4-501的国有直管公房。
五、房屋拆迁期限:2010年3月25日起,至2010年6月30日止。
六、拆迁现场办公电话:13077271195
拆迁现场联系人:赵淑武
七、投诉监督电话:7201330
特此公告
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
编辑/审核:张李 浏览数:3878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