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令第305号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、湖南省政府令第157号《湖南省实施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〉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朝阳中路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拆迁,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(常房拆许字[2010]1号)。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,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。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:朝阳中路(洞庭大道—紫菱路)
二、房屋拆迁人:常德市建设局
三、房屋拆迁单位:常德市中房拆迁安置事务所
四、建设项目拆迁范围:朝阳中路(洞庭大道—紫菱路)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(不含整栋房屋只有部分纳入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)。
五、房屋拆迁期限:2010年3月8日起,至2010年9月30日止。
六、拆迁现场办公电话:7081072
拆迁现场联系人:王炎伟
七、投诉监督电话:7201330
特此公告
编辑/审核:张李 浏览数:2395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