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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他项权利登记{个人办理他项权证(房地产抵押登记)}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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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类型 |
审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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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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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资料 |
1、房屋所有权证;2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;3、评估报告或价值
协议;4、借款合同、抵押合同;5、产权人身份证(复印件);6、
抵押权人委托书;7、常德市城镇房屋他项权利申请登记表;8、
受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;9、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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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审批程序 |
收件、受理→现场勘查→初审、收费→复审→审批→缮证→发证
→归档 |
| 审批法律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建设部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》建设部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《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》 |
| 审批时限 |
5个工作日(国家标准30个工作日) |
| 审批结果 |
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|
| 收费标准 |
住房以外其它房屋:湘价费[2001]261号中规定按权利价值的0.5‰收取;住房:湘价费[2002]231号中规定按每套80元收取。住房逾期登记:湘价费[2003]37号中规定按登记费的2倍收取。 |
| 注:复印件均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后,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。 |